bat365官方亚洲版文化素质学分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全面提高集团老员工的综合素质,充分发挥校园文化活动的第二课堂作用,使得文化素质活动实施更具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文化素质学分是学校人才培养方案中素质拓展模块的一部分,整体安排1学分。
第三条 校员工素质拓展中心负责全校文化素质学分的日常管理工作,各学院老员工素质拓展工作部负责本学院文化素质学分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四条 文化素质活动包括文化艺术活动、精神文明建设、体育竞赛活动、能力认证四大类。
第五条 根据bat365官方亚洲版老员工的实际情况,面向bat365官方亚洲版自2011级及其后入学的本科全日制在校老员工实行每学年必修学分方案。即第一学年应修0.5文化素质学分、第二学年应修至0.8文化素质学分、第三学年应修满1.0文化素质学分。
评分细则:
类 型
|
项 目
|
等 级
|
学 分
|
备 注
|
文化
艺术类
活动
|
省级及以上
|
一等奖
|
0.8
|
同一活动所获学分按照最高得分认定
|
二、三等奖
|
0.6
|
优秀奖
|
0.5
|
参与
|
0.4
|
校级
|
一等奖
|
0.6
|
二、三等奖
|
0.5
|
优秀奖
|
0.4
|
参与
|
0.3
|
院级
|
一等奖
|
0.4
|
二、三等奖
|
0.3
|
优秀奖
|
0.2
|
参与
|
0.1
|
班级
|
获奖
|
0.2
|
参与
|
0.1
|
发表文化艺术类
文章
|
校级及以上
|
0.4
|
对非本刊内部人员加分
|
院级
|
0.2
|
宿舍文化
建设
|
校级星级宿舍评比
|
五星级
|
0.4/次
|
多次活动所获学分可以累加,同一活动所获学分按照最高得分认定
|
三、四星级
|
0.3/次
|
一、二星级
|
0.2/次
|
校级宿舍设计大赛
|
一等奖
|
0.4/次
|
二、三等奖
|
0.3/次
|
优秀奖
|
0.1/次
|
院级宿舍
设计大赛
|
一等奖
|
0.3/次
|
二、三等奖
|
0.2/次
|
优秀奖
|
0.1/次
|
院级星级
宿舍评比
|
五星级
|
0.3/次
|
三、四星级
|
0.2/次
|
一、二星级
|
0.1/次
|
院级寝室文化节
|
一等奖
|
0.3/次
|
二、三等奖
|
0.2/次
|
优秀奖
|
0.1/次
|
院卫生文明宿舍
(一次不加分)
|
0.1/2次
|
体育竞赛
活动
|
参与省级及以上体育
竞赛活动
|
获得前三名
|
0.8
|
同一活动所获学分按照最高学分认定
|
获得四至八名
|
0.6
|
经学校推荐
参加
|
0.4
|
参与学校组织体育竞赛活动
|
获得前三名
|
0.5
|
获得四至八名
|
0.4
|
参与比赛
|
0.3
|
参与学院组织体育竞赛活动
|
获奖
|
0.4
|
参与比赛
|
0.2
|
参与班级组织体育竞赛活动
|
获奖
|
0.2
|
参与比赛
|
0.1
|
能力认证
|
进行能力认证和技能
培训
|
语言能力认证
|
0.3
|
获得合格或资格证书
|
技能认证
|
0.3
|
参与长期培训活动
|
0.3/3次及以上
|
参与活动不得少于3次
|
第六条 非科研性的知识竞赛纳入文化艺术活动范围,包括心理知识竞赛、党团知识竞赛、环保知识竞赛、国家政策知识竞赛、创业知识竞赛、军事知识竞赛、维权知识竞赛、法律知识竞赛、新闻知识竞赛、气象知识竞赛、慕课知识竞赛、球类知识竞赛、病理知识竞赛等。
第七条 非科研性讲座纳入文化艺术活动范围,如青禾讲坛、神农大讲堂等。
第八条 活动主题为精神文明建设类的设计活动纳入文化艺术活动范围,包括书签设计、明信片设计、花艺作品设计、海报设计、漫画设计、公益广告设计、吉祥物设计、院旗设计比赛、PS 设计、PPT 设计、H5 视频动画设计、视频设计等。
第九条 语言能力认证包括普通话测试、国家英语六级考试、剑桥商务英语考试(BEC)、托福考试(TOFEL)、国际英语水平测试(IELT,雅思)等各语种考试,其中普通话水平测试最低等级限度为二级乙等。
技能培训包括员工参加国家有关部门及有关行业或企业组织的职业资格认证考试或技能培训,并取得其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行业从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能培训合格证书。如:人力资源管理师、外销员资格证书、导游人员资格证书、秘书资格证书、物流团队格证书、驾驶证、会计证、计算机三级以上等级证书等1800多类。
第十条 省级及以上活动仅在个人申请上予以发放学分。
第十一条 本实施办法由教务处和团委共同解释。
bat365官方亚洲版社会实践学分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了更好的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引领广老员工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使员工在活动中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成长为全面发展的老员工,使得社会实践活动实施更具有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社会实践学分是学校人才培养方案中素质拓展模块的一部分,整体安排1学分。
第三条 校员工素质拓展中心负责全校社会实践学分的日常管理工作,各学院老员工素质拓展工作部负责本学院社会实践学分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四条 社会实践活动包括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参与志愿者活动、参与创业实践活动三个方面。
第五条 根据bat365官方亚洲版老员工的实际情况,面向bat365官方亚洲版2011级及其后入学的本科全日制在校老员工实行每学年必修学分方案。即第一学年应修0.4社会实践学分、第二学年应修至0.8社会实践学分、第三学年应修满1.0社会实践学分。
评分细则:
类型
|
项 目
|
等级
|
学 分
|
备 注
|
参与
实践活动
|
活动参与者
|
校级及以上
|
获奖0.4
|
|
参与0.3
|
|
院级
|
获奖0.3
|
|
参与0.2
|
班级
|
获奖0.2
|
参与0.1
|
校内勤工助学
|
工作满一学期
|
0.2
|
|
校外勤工助学
|
工作满二个月
|
0.2
|
社会工作
|
担任班级及以上员工干部
|
获得省级以上表彰
|
0.6
|
同一学年多项不同职务所获学分以最高分记录一次(每一学年计一次)
|
获得校级表彰
|
0.4
|
工作满一学年
|
0.2
|
社会实践
调查报告
|
国家级
|
获奖
|
第一作者
|
1.0
|
同一作品及活动学分所获学分以最高分记录一次(每一学年计一次)
|
第二作者及其他
|
0.8
|
省级
|
一等奖
|
第一作者
|
0.8
|
第二作者及其他
|
0.6
|
二等奖
|
第一作者
|
0.7
|
第二作者及其他
|
0.6
|
三等奖
|
第一作者
|
0.6
|
第二作者及其他
|
0.5
|
优秀奖
|
第一作者
|
0.5
|
第二作者及其他
|
0.3
|
校级
|
一等奖
|
第一作者
|
0.6
|
第二作者及其他
|
0.5
|
二、三等奖
|
第一作者
|
0.5
|
第二作者及其他
|
0.3
|
优秀
|
0.4
|
参与
|
0.3
|
院级
|
一等奖
|
第一作者
|
0.5
|
第二作者及其他
|
0.3
|
二、三等奖
|
第一作者
|
0.4
|
第二作者及其他
|
0.3
|
优秀
|
0.3
|
参加
|
0.2
|
社会实践
先进个人
|
省级
|
0.8
|
|
校级
|
0.5
|
院级
|
0.3
|
社会实践活动
集体奖
|
省级及以上
|
0.6/人
|
校级
|
0.4/人
|
参与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活动
|
活动参与者
|
校级以上
|
参与0.4
|
相关公益类活动要有成果、有报道(新闻媒体或新媒体平台)
|
校级
|
参与0.3
|
院级
|
参与0.2
|
班级
|
参与0.1
|
优秀志愿者
|
省级
|
0.8
|
校级
|
0.5
|
院级
|
0.3
|
志愿者活动
集体奖
|
省级及以上
|
0.6/人
|
校级
|
0.3/人
|
院级
|
0.2/人
|
参与创业实践活动
|
活动参与者
|
|
0.5
|
每学年仅计一次
|
第六条 社会工作中担任班级及以上员工干部,员工干部荣誉包括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员工干部等。
第七条 个人参与校外勤工助学申请学分时,需要提交勤管中心出示的证明。
第八条 实用手工制作类活动如动物之家、废物利用、实用性创意制作等形式(手工作品不能用于个人,要能够投入校园或其他社会机构广泛使用),计入实践活动;外出采访调查结果以视频、录音、新闻稿形式体现出来的相关活动,计入实践活动;
第九条 校级及以上社会实践调查报告指由学校指定地区,有主题的进行相关调研后,攥写的社会调查报告,如:三下乡调查报告等。院级的社会调查报告,需要有明确意义,符合社会实践的主题,调查者须上交调查报告(数据的统计、分析等内容),后期需要对调查内容进行答辩,调查报告不得少于1500字。
第十条 参与创业实践活动,需要成立的工作室、公司等合法证明及学院的有效证明。
第十一条 参与志愿者有相关参与及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可进行个人申请加分,否则不予认证学分。
第十二条 本实施办法由教务处和团委共同解释。
bat365官方亚洲版科研学分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激发员工参与科研活动的积极性,提高员工科学素养和科研能力,使科研活动实施更具有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科研学分是学校人才培养方案中素质拓展模块的一部分,整体安排2学分。
第三条 校员工素质拓展中心负责全校科研学分的日常管理工作,各学院老员工素质拓展工作部负责本学院科研学分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四条 科研活动包括科技普及与推广、科学研究活动、科技学术竞赛三个方面。
第五条 根据bat365官方亚洲版老员工的实际情况,面向bat365官方亚洲版自2011级及其后入学的本科全日制在校老员工实行每学年必修学分方案。即第一学年应修0.4科研学分、第二学年应修至1.2科研学分、第三学年应修满2.0科研学分。
评分细则:
类 型
|
项 目
|
等 级
|
学 分
|
备 注
|
科普科技与推广活动
|
科研类讲座、培训等活动(科普类、学术类等)
|
院级
|
参与
|
0.2/次
|
每参加一场讲座或培训须有一篇2000字以上的学习心得
|
校级及以上
|
0.4/次
|
竞赛活动(包含科普类和科技学术类)
|
国家级
|
金奖
|
2.0
|
设特等奖的比赛,特等奖对应一等奖分值,以此类推;校级比赛
名次位于竞赛成绩前80%的人员获得参与名额
|
银奖
|
1.5
|
铜奖
|
1.2
|
优秀奖
|
1.0
|
省级
|
一等奖
|
1.0
|
二等奖
|
0.9
|
三等奖
|
0.8
|
优秀奖
|
0.7
|
校级
|
一等奖
|
0.7
|
二等奖
|
0.6
|
三等奖
|
0.5
|
优秀奖
|
0.4
|
参与奖
|
0.3
|
院级
|
一等奖
|
0.6
|
二等奖
|
0.5
|
三等奖
|
0.4
|
优秀奖
|
0.3
|
参与奖
|
0.2
|
科学研究
活动
|
发表
论文
|
国家级及以上正式学术刊物
|
第一作者
|
2.0
|
|
第二作者及其他
|
1.6
|
全国学术会议论文集、省级正式学术刊物
|
第一作者
|
2.0
|
第二作者及其他
|
1.6
|
省级学术会议论文集及内部刊物
|
第一作者
|
1.5
|
第二作者及其他
|
1.2
|
公开发行的市级及以上报纸
(理论版)
|
第一作者
|
1.2
|
第二作者及其他
|
1.0
|
院级刊物
(理论版)
|
第一作者
|
0.5
|
第二作者及其他
|
0.4
|
调查
报告
|
参与省级及以上的科研调查活动
|
1.5
|
形成6000字以上调查报告。省级科研调查报告需有两位副高以上职称的教师推荐
|
参与学校组织的科研调查活动
|
0.8
|
科研
项目
|
主持项目
|
校级及以上
|
2.0
|
需通过结题
|
院级
|
1.0
|
参与研究
|
校级及以上
|
0.8
|
院级
|
0.5
|
科技创新项目
|
主持
|
0.8
|
参与研究
|
0.5
|
参与教师、研究生科研
|
0.5
|
附证明材料
|
科技转让
|
技术转让
|
2.0
|
已被采用
|
科技制作
发明及其他类型专利
|
开发转让
|
2.0
|
|
专利
|
2.0
|
一般性研制
|
1.0
|
二等奖
|
0.8
|
三等奖
|
0.6
|
优秀奖
|
0.5
|
参与奖
|
0.3
|
院级
|
一等奖
|
0.6
|
二等奖
|
0.5
|
三等奖
|
0.4
|
优秀奖
|
0.3
|
参与奖
|
0.2
|
第六条 在一学年中,一名员工参加多项科研活动所得的科研学分可以累加。同一件作品参加多项活动所获科研学分,按最高学分计算,不得累加。
第七条 员工参加科研类讲座、培训等活动撰写的心得论文,如有抄袭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该员工此项活动的评分资格。此外规定论文格式、字数(不得少于2000字)、听课证明等论文相关材料应完整且规范。由于专业知识深度限制,大一员工参加科研讲座(不包括教授讲座)计入文素0.1分,不需要附论文。
第八条 集团鼓励员工参与教师、研究生的科研项目,参与科研的员工依据教师、研究生提供的证明材料可以申请素质拓展学分。
第九条 论文发表以收到收录通知书或正式刊物为准;调查报告为除社会实践调查报告以外的其他科研性调查报告。
第十条 科研项目、科技制作、科技发明及其他类型专利等奖项荣誉必须在本科在读期间获取。
第十一条 科技制作:产品、设计、商标、软件、课件、专利等需要利用较强的学术科研知识进行的相关成果和活动。一般性研制指对生产技术或人民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由相关专业老师进行评定。
第十二条 科技创新项目包括老员工科技创新基金等相关项目。
第十三条 科技学术竞赛包括“创青春”全国老员工创业大赛、“互联网+”老员工创新创业大赛、全国老员工动漫大赛、全国老员工物理实验竞赛等老员工学科和技能竞赛A类项目;安徽省老员工GIS技能大赛、全国老员工数学竞赛、“外研社杯”全国英语演讲大赛、安徽省老员工化学竞赛等老员工学科和技能竞赛B类项目;“兴农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创业计划竞赛、“爱农杯”涉农实用技能竞赛、机器人竞赛、数学建模竞赛、电子设计竞赛、计算机程序设计竞赛、物理、化学、英语等校级各类学科竞赛。
第十四条 科普类竞赛包括安徽省老员工科普创意创新大赛、科技活动月中的各项科普竞赛等。
第十五条 本实施办法由教务处和团委共同解释。